第六十四章 流浪骑士 (第2/2页)
格林随意找了一张空桌子坐下。
片刻工夫,就有一个衣装暴露的挺胸****女郎款款走了过来,虽然有些老了,脸蛋肌肤也不再好看,身材却是异常火爆,也是这些有使不完精力流浪骑士的最爱。
女郎弯腰将手中的廉价麦芽酒放在格林桌子前,然后就趴在桌子上,用一股迷离的眼神看着格林,波涛汹涌的胸部在桌子上挤压得变了形,呈现在格林视野。
格林一笑,作为毕瑟尔城混迹多年的平民,当然知道规矩。
不动声色掏出一枚银币塞进女郎胸间缝隙,在女郎惊喜的目光中,格林又像其他骑士那样抓了一把,这才淡淡道:“有到帕米尔镇附近的任务,叫我。”
格林在地图上指出了帕米尔镇的大概位置。
“嗯。”
女郎惊喜的从胸间拿出了那枚银币,看着格林的眼神不禁充满兴奋。
像格林这样一出手一个银币的家伙,酒馆已经半年多没有碰见过一个了,甚至,女郎不禁想到,这家伙长相相当彪悍,要是晚上还没有合适任务的话,就叫到自己房间,说不定又是一笔不菲收入。
越狰狞凶悍的流浪骑士越有男人味,与贵族审美截然不同。
至于巫师,很多则是彻底丧失审美观,作为只剩窥探真理、本质、实用性的怪物。
不过,女郎的想法很快就泡了汤。
一个沙漏时间后。
一名穿着皮胶鞋的矮胖子一把推开酒馆大门,看了眼嘈杂、肮脏的酒馆,嘿嘿笑了一下,露出嘴里几颗镶嵌的金牙后,大声道:“斑加尔城的货,需要五个能打的,一个金币佣金!”
从这个城市前往斑加尔城,一般来说需要二十几天左右的路程,一般抠门的商人佣金大约只给三四十枚银币而已,这个商人显然是个阔绰户。
“吼!雇用我!有了我,你路上若是遇见那些老鼠一样的盗贼,我一个人就能把他们卵子全都踢碎!”
一名正和身边女郎调笑的流浪骑士突然站起身,咆哮着,嗓门不是一般的大,同时光着膀子显示着自己仿佛巨熊一般的体魄。
“哈哈,你算什么东西?胖子别听他瞎吹嘘,有一次这家伙碰见强盗团竟然直接逃跑了,酒馆已经几个月没人雇用他了,外强中干的软蛋!”
另一名骑士诋毁着之前那人,同时不断在胖子身前显示着自己强悍的体魄。
另一边,格林这里。
女郎再次款款走了过来,告诉了格林斑加尔城就在帕米尔小镇东边十几里远的地方,属于距离帕米尔小镇最近的一个城市了。
“吼,你找死……”
酒馆中大乱一片,每一次遇见这种佣金不菲的任务,这些争得眼红脖子粗的佣兵都会狠狠的干一架,然后买家会雇佣酒馆里最后站着的几个人,这也是行内的规矩。
同样的,这次也不例外。
正和格林说话的女郎一声惊呼,因为旁边,一个大块头被另一个流浪骑士打翻,身体不由自主的朝着格林桌子翻了过来。
格林既然打算接受这个任务,当然也要显示一下身手。
看准机会后,格林一个胳膊抓起这个撞过来的倒霉鬼大块头,在对方不敢置信的惊惧中,格林将其举过脑袋,任其如何挣扎也挣不脱格林钢匝一样的手。
一声大喝,空中一道抛物线过后,这个倒霉的大块头被格林一把扔出了酒馆。
这番动静,自然引来了所有还在打斗的流浪骑士注意,这些流浪骑士意识到了格林这个家伙不好惹,有意的避开了格林桌子附近,继续打着。
格林身边的女郎两眼冒光,身体情不自禁靠近了格林一些。
过了一会儿后,格林和四名鼻青脸肿的大块头骑士站在一起,酒馆门口的矮胖子嘿嘿一笑。
“行,就你们了,马上出发吧,小姐都快等不及了。”
小姐?
格林一愣,看来这个所谓的活物,就是这位小姐了。
稍后,格林几个流浪骑士在矮胖子带领下,来到了城门口。
城门口停着四辆马车,其中三两都装载着满满一车艾火草,唯有一辆马车不是货车,而且看起来相当奢华的样子。
“马林顿,好了吗?”
车窗里探出一个满脸不耐烦的女孩,大约只有十四五岁的样子,然而却让格林这几个流浪骑士全都目瞪口呆起来。
这个袍子……巫师?
唯有格林不是因为女孩一身巫师袍子而诧异,巫师大陆看见巫师学徒属于再正常不过的事情。
让格林诧异的是,巫师竟然雇用骑士保护?
哪怕只是一名巫师学徒,能够激发的攻击能量度数也绝不是一般骑士能够比拟的啊。
不过很快的,格林就脸色一变,因为他从这名女孩身上没有感应到任何魔力波动,格林可不会认为一名十四五岁的女孩精神力强得连自己都能隐瞒。
没有魔力波动就擅自穿上巫师袍,除非是学院内定的巫师学徒,否则这可是会被管辖范围内巫师学院执法队追究的。
而且属于后果比较严重的类型。
用一句话说就是,巫师的尊严不容平民侵犯!